研究生教学
www.94365.com(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
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即我院在职导师与硕士生通过相互选择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由导师对硕士生的学习、科研、品德及生活等各方面身先为范、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的教学管理制度。
在我校研究生院2006年颁布的“师生互选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2015年教育部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专业硕士培养评价核心指标体系等文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为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规范硕士生教学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导师和硕士生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互选时间及其限定
1.各专业师生互选工作在硕士生入学后方可开始,学生入学前及当年度导师指导学生名额数未核定确认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师生互选无效。
2.各专业当年度导师指导研究生名额数(区间数)核定及确认时间,为学生入学报到后的一周时间内。
3.各专业师生互选工作在学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二周至第三周内完成。
4.各专业师生互选工作在学生入学报到后的第四周进行审核确认。
二、师生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院长主持下,由各专业导师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副院长和各专业指导小组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师生互选的顺利进行。
1. 由硕士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名学生可志愿初选 1-2名指导教师。
2.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3. 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专业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
4.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秘书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并将互选结果于互选结束后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备案。
三、师生互选要求
1.在师生互选前导师本人及各指导小组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导师本人需将详细信息登录在学院网站上并及时更新,提倡参加互选的导师举行一次个人学术报告会,向新入学硕士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在研的科研项目、研究进展、学术成果、创作专长、实践成就等。
(2)各专业应在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规定的入学教育活动时间段内,组织全系师生见面会,并鼓励硕士生参加专业领域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加强硕士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
2. 根据我院近年来导师人数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情况,每名导师每届指导硕士生人数,采取统观导师正在指导的学生人数与当年各专业实际入学人数相兼顾的方式,进行统一核算、确认的办法予以确定。教务秘书负责计算每名导师当年可指导学生人数的上限数,经分管副院长审核,由学院批准后于开会后第一周内以电话通知及纸质文件两种方式通知导师确认。
具体计算办法遵照以下原则:
(1)各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人数相对均衡;
(2)导师每届指导的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研究生(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入学总数除以导师总数的平均数,特殊情况下学院将对每届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名额单列规定;
(3)导师连续三年指导的专业硕士总人数不超过9人。(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为三年在读总数,新闻与传播硕士为累计三年指导总数)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指导硕士生人数,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增加指导硕士研究生名额申请表》进行申请,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
3.每名导师在学院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的研究方向内,选定个人指导研究生方向。一般情况下不跨研究方向,即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各选择一个方向指导研究生;出于学科建设需要可允许具备条件的导师,在戏剧影视学(播音主持方向)、艺术学理论两个专业中选择其一兼任,但其指导学生名额不额外计算,纳入当年导师个人名额总数统一核算。
4.对于专业硕士的培养,该方向导师组及导师本人,应积极通过与业界兼职导师合作、与行业对接、使用学院建设的实践基地等多种形式,通过争取企事业单位委托创作实践任务等办法,为个人指导的专业硕士提供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实践实训实习的行业平台。对于多年未主持过科研项目,未发表过学术论文,未有个人创作的实践作品发表并获得一定声誉的导师,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复查在岗硕士生导师资格时将取消其硕士生导师资格。
5. 师生互选中落选的导师,导师本人要客观、理性地分析落选原因,如果一名导师连续两年落选,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将取消其硕士生导师资格。
四、本办法经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从2015年开始执行,解释权归www.94365.com。
www.94365.com(新闻学院)
2015年3月